中国新法规通讯(2013年6月—7月)
PRC LEGISLATION NEWS (JUNE 2013—JULY 2013)
第一部分:个别重要法规概要
PART I: SUMMARY OF SOME IMPORTANT LEGAL DEVELOPMENTS
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该办法主要规定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辖、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见以下第12项)
第二部分:新法规清单
外商投资
1. 2013年5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该决定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http://www.gov.cn/zwgk/2013-06/08/content_2422468.htm
State-owned Assets Administration 国有资产管理
2. 2013年5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该规则于2013年6月1日起生效。
http://wzb.mof.gov.cn/pdlb/zcfb/201306/t20130617_925340.html
3. 2013年5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该通知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http://wzb.mof.gov.cn/pdlb/zcfb/201306/t20130617_925327.html
外汇管理
4. 2013年7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该指引和实施细则将于2013年9月1日起生效。
http://www.safe.gov.cn/resources/wcmpages//wps/wcm/connect/safe_web_store/safe_web/zcfg/jcxmwhgl/fwmywhgl/node_zcfg_jcxm_fwmy_store/e433190040775f79858ce726bedaaa55/
证券业和资本市场
5. 2013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6. 2013年6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2013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该通知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http://gks.mof.gov.cn/zhengfuxinxi/gongzuodongtai/201307/t20130704_948951.html
保险
7. 2013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该解释于2013年6月8日起生效。
http://www.court.gov.cn/qwfb/sfjs/201306/t20130609_185248.htm
8. 2013年6月7日,证监会和保监会发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办法》。该办法于2013年6月18日起实施。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306/t20130621_229546.htm
9. 2013年6月3日,证监会和保监会发布了《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1/201306/t20130607_229149.htm
其他立法
10. 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发布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该办法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fvfg/shflhshsw/201306/20130600480075.shtml
11. 2013年6月28日,民政部发布了《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fvfg/shflhshsw/201306/20130600480076.shtml
12. 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该办法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http://www.gov.cn/flfg/2013-06/21/content_2430867.htm
13. 2013年5月3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生效。
http://www.moh.gov.cn/fzs/s3577/201307/34de96581cfc4751be3bc83870360472.shtml
14. 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该法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3-06/30/content_1799639.htm
15. 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该规定将于2013年9月1日起生效。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917072/15514067.html
16. 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该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http://www.gov.cn/zwgk/2013-07/26/content_2456151.htm
End Notes:
* 如您知晓任何人可能有兴趣阅览此法规通讯,欢迎您告诉我们姓名和电邮以加入我们的通讯收件人列表。如您希望以后不再收到此类法规通讯,请即回复电邮,在主题一栏或正文中写明“退订”即可。
** 此新法规通讯仅提供一般信息。其包含了我们认为比较相关的新法规,但不是详尽的。我们对这些链接指向的网站内容的准确性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此通讯中包含任何网页链接并不代表或意味着我们和链接网站有任何联系。
免责声明
网站免责声明
欢迎您访问九州丰泽网站。
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为了介绍九州丰泽和促进了解的目的,本所拥有和管理本网站。因此,本网站的信息(包括订阅信息在内)仅供您的参考,既不构成本所律师与网站访问者建立法律服务关系,也不构成本所律师对某一特定事宜提出法律建议。网站访问者须要从自己的律师那里获得专业建议。
本所客户或其他访问者在作为或不作为之前应就特定问题的事实和情况寻求充分的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而非依赖于九州丰泽网站所含信息。九州丰泽不对因访问或依赖本网站所含信息而遭受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九州丰泽在此明确声明,本所不对客户或其他访问者依据本网站所含信息的作为或不作为承担任何责任。
为方便访问者,九州丰泽网站可能对外部网络设置链接,外部网络也可能对九州丰泽网站设置了链接。九州丰泽不对外部网络的内容和运营承担任何责任。
著作权及转载声明
九州丰泽网站的内容受各著作权国际公约的保护。本网站部分内容的合理转载将被允许,只要:(1)此类转载以非营利为目的并免费提供;(2)此类转载完整标明九州丰泽为其出处;(3)本网站被转载的部分未被修改或者未以错误的方式修饰或展现被转载的部分和内容;及(4)转载时同时提示注意本网站免责声明。转载许可并不允许本网站的任何实质性内容被任何作品或者出版物所收录,无论是以书面、电子或其他形式。禁止以盈利为目的转载。